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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申請作業要點
政府為獎勵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院校之農漁民子女,特頒布「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申請作業要點」以照顧基層農漁民,減輕其子女教育費用負擔。澎湖區漁會總幹事蔡月嬌表示凡具有該會甲類會員資格,其子女就讀高中職『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(113年2月起),所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高級中等學校(所有公私立高中職)學生,均不必繳納學費,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金。※重讀及透過私立學校獨立招生管道入學就讀者除外』、大專校院。學生之父母11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確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,子女就學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者,即可提出申請113年第1學期就學金,申請日期為本(113)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,凡符合資格者,可逕向漁會所屬各鄉市辦事處洽辦。
就學金發放標準為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者:
(一)公立高中職每名新台幣4,000元
(二)私立高中職每名新台幣6,500元
(三)公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新台幣6,500元
(四)私立大專院校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新台幣13,000元,
希望漁民朋友把握時效,踴躍辦理申請。相關訊息可上本會官網查詢(網址http://penghu-fisher.org.tw)
文章發佈時間:2024-09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