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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
政府為獎勵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院校之農漁民子女,特頒布「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」
以照顧基層農漁民,減輕其子女教育費用負擔。澎湖區漁會總幹事蔡月嬌表示凡具有該會甲類會員資格,
其子女就讀高中職(由教育部推動高中(職)(含五專前三年)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及自103學年起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除外)、大專校院,學生之父母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確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,子女就學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者。即可提出申請112年第1學期助學金,申請日期為本(112)年9月18日起至10月16日止,凡符合資格者,可逕向漁會所屬各鄉市辦事處洽辦。助學金發放標準為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者:(一)公立高中職(103年高中職實施有條件免學費者除外)每名新台幣4,000元(二)私立高中職(103年高中職實施有條件免學費者除外)每名新台幣6,500元(三)公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新台幣6,500元(四)私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新台幣13,000元,希望漁民朋友把握時效,踴躍辦理申請。
文章發佈時間:2023-09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