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」以照顧基層農漁民,減輕其子女教
育費用負擔。澎湖區漁會總幹事蔡月嬌表示凡具有該會甲類會員資格
,其子女就讀高中職『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(113年2月起),所有具有
中華民國國籍的高級中等學校(所有公私立高中職)學生,均不必繳納
學費,不得重複申請本助學金。※重讀及透過私立學校獨立招生管道
入學就讀者除外』、大專校院。學生之父母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確
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,子女就學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
或補助者,即可提出申請112年第2學期助學金,申請日期為本
(113)年3月1日起至4月01日止,凡符合資格者,可逕向漁會所屬
各鄉市辦事處洽辦。
助學金發放標準為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者:(一)公立高中
職每名新台幣4,000元(二)私立高中職每名新台幣6,500元(三)公
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新台幣6,500元(四)私立大專
院校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新台幣13,000元,希望漁民朋友把握
時效,踴躍辦理申請。相關訊息可上本會官網查詢(網址
http://penghu-fisher.org.tw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