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全國漁會「第九次新進暨升等人員統一考試」
因應 COVID-19 參加筆試考生防疫重要公告
一、「第九次新進暨升等人員統一考試」筆試作業,訂於 111 年 04 月 09 日及 10 日舉行,考 場設於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(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六號)。因應 COVID-19 參加筆試考生防疫重要公告
二、筆試當天考生請配合下列措施: (一)依北市校園防疫總指引,校外人士入校均需完成 2 劑 COVID-19 疫苗接種,考生應配 合以下事項方能入場: 1、配戴口罩。 2、出示准考證。因防疫需要,准考證將做為出入校園(考區)之唯一證明。 3、務必請攜帶下列任一種證明,以備查驗。①有接種紀錄之健保卡;或②COVID-19 疫苗 接種紀錄卡(俗稱黃卡);或③4/7 以後 PCR 檢驗陰性證明;或④4/7 以後抗原快篩證 明(不含家用快篩試劑)。無上述任一種證明者,不得進入考區,以「缺考」論。 4、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。 (二)額溫 37.5 度(含)以上之考生請於複檢區休息 5-10 分鐘後,由複檢人員使用額溫槍或 耳溫槍確認是否發燒(額溫超過 37.5 度以上、耳溫超過 38 度以上)。 (三)複檢確認發燒之考生,請依試務人員引導至防疫試場應試。 (四)考試當日進入試場及應試全程均應配戴口罩。筆試過程監試人員查核身分時,請配合 暫時取下口罩查驗,並不得拒絕查驗。 (五)考生如不配合上述措施者,本會得視情況送交「各級漁會統一考試小組」會議決議進 行懲處或取消考試資格。
三、考試當日自上午 08 時開放進入考區,考生請提早出門,以避免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(如 量測體溫等)耽誤考試。本會建議考生至少於考試開始前 30 分鐘抵達考區,並攜帶有效 身分證件正本及准考證準時應試。考場附近停車不便,請盡量利用大眾運輸工具。
四、考生如「確診」、「居家隔離」或「居家檢疫」致筆試當日仍在隔離或檢疫中,不得參加筆 試。 (一)上述考生可於 111 年 04 月 08 日前將證明文件(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醫院診斷「確診 證明書」或「隔離通知書」、「檢疫通知書」)E-Mail 至本會承辦人林先生信箱 (kian5472@gmail.com)申請「全額退費」。未於規定時間內申請者,恕不受理。 (二)本會於確認證明文件後,將另行通知退費事宜。 五、筆試當日仍列為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」、「自主健康管理」之考生,請於 111 年 03 月 30 日 前主動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招生組聯繫(洽詢電話:02-24622192 轉 1025),以安 排防疫試場應試。
六、考生若具「居家隔離」或「居家檢疫」或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」或「自主健康管理」等身 分,未於考前主動告知,經發現並查證屬實者,將依中央法令及本會「各級漁會統一考試 小組」會議決議進行懲處,請務必配合辦理。
七、考試當天不開放陪考(身障或突發傷病考生如有陪考需求者可申請陪考,以 1 人為限。 請於 111 年 03 月 30 日前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招生組申請,洽詢 電話:02-24622192 轉 1025)。考試當天不另設立考生休息室,考生請逕於應試試場休息。
八、考生如因身心或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,應於 111 年 03 月 30 日前檢具衛生福利部認 定之醫學中心、區域醫院、地區教學醫院或地區醫院開立之「診斷證明書」,並須清楚敘 明未能配戴口罩之原因,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(洽詢電話:02- 24622192 轉 1025)。
九、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,如有發燒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,請主動告知試務人員。
十、相關疫情防治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。本會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 之即時疫情,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,請考生留意本會網站公告訊息。